-1949年,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在法院未成立之前是叫司法科,附设在市政府民政局内办公,在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时,院长为副市长尤海平同志兼任,副院长李志刚同志。1955年3月,市人代大会根据法院组织法选出了顾锦凤同志为院长。

发表于: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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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在法院未成立之前是叫司法科,附设在市政府民政局内办公,在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时,院长为副市长尤海平同志兼任,副院长李志刚同志。1955年3月,市人代大会根据法院组织法选出了顾锦凤同志为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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