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峰参加监检协作座谈会并会签实施意见

发表于: 2026-08-26
来自 海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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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6 日上午,海门区监察委员会与海门区检察院在区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监检协作座谈会,共同研究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形成反腐合力,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推动监检协作走深走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葛峰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华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对加强监检协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分管领导、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

会议指出,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惩治腐败、维护法治的共同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犯罪,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双方必须坚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会议强调,监检双方应建立健全常态化、全方位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要通过提前介入案件、疑难案件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同堂培训等方式,促进理念互通与经验互鉴。要持续优化案件线索互移、线索联合调查、证据标准衔接、办案程序配合、数据赋能办案等关键环节,通过定期全流程复盘,梳理发现问题不足,确保监检协作运转更加顺畅、规范、高效。

会议要求,监检协作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双方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聚焦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洗钱犯罪案件等,深化运用协同办案模式,实现双赢共赢。双方要在监察调查、审查起诉、检察侦查等阶段密切配合,做到协作有力、优势叠加,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双方要注重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源头治理延伸,融合推进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及联合制发监检协作机制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区监察委员会的常态化联动,做好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转换衔接、证据标准把握、案件线索互移、社会治理完善、办案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加强全链条衔接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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