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正处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25年6月,王伟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纪委监委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王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验收、事故处置、政策奖励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王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王伟,男,1967年3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王伟曾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21年6月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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